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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2日,“綠燈不走也違法”沖上百度熱搜榜,這一看似反常識的交通規則引發網友廣泛討論。襄陽交警近期公布的執法案例顯示,兩起“綠燈不走”的違法行為均被處以罰款200元、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,讓這一規則從“冷知識”變成“熱焦點”。
11月7日、10日,襄陽交警連續接到群眾舉報:兩輛小車在早晚高峰時段,于直行綠燈亮起后停滯不前,時長均超20秒。直至黃閃燈亮起,車輛才啟動通行,導致后方車輛錯過信號燈,被迫等待近2分鐘。交警通過監控核實,認定兩車駕駛員存在“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”的違法行為,且排除車輛故障或操作不熟等客觀原因,依法作出處罰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條,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、交通標志、交通標線或交警指揮通行。綠燈亮起時,駕駛員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通過路口,這是法律賦予的義務,而非可隨意行使的權利。交警解釋,綠燈停滯不前易引發連鎖反應:后方車輛被迫等待,路口通行效率降低,甚至可能造成區域性擁堵。例如,在早晚高峰時段,一輛車的“拖延”可能導致整個路口癱瘓,影響數千人的通勤時間。
熱搜話題下,網友觀點分歧明顯。部分人支持嚴查:“綠燈不走和闖紅燈一樣危險,早該管了!”也有人質疑:“綠燈時長太短,起步慢也算違法?”對此,交警回應:判斷是否違規的關鍵在于“是否主觀故意拖延”。若因車輛老化、新手操作不熟等非主觀因素導致起步慢,一般不會處罰;但若因玩手機、聊天等行為故意停滯,則必然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