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地中小學即將迎來2025春季新學期。日前,教育部印發(fā)修訂版《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包括學籍建立與更新、學籍變動管理、保障措施等五章30條?!掇k法》突出教育公平,對跨省轉學、省內轉學等學籍變動條件進一步做了細化規(guī)范,明確規(guī)定:凡在依法依規(guī)設立學校就讀的學生均須建立學籍;嚴肅、及時處理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人籍分離、空掛學籍等問題。
正常情況下,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學籍,轉學、升學等都會隨之變遷。令人遺憾的是,現(xiàn)實中卻總有人鉆學籍管理的空子進行各種“操作”。比如,有的民辦學校虛假宣傳非法招生導致學生沒有學籍成了“黑戶”。還有,部分考生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、空掛學籍等方式,在有利于自己高考的地區(qū)報名參加高考,以獲取更好的高考成績和錄取機會。此外,也有學校常常利用各種合作辦學之類的名義,主動弄虛作假大搞“人籍分離”,本地甲校的學生,送到異地實力更強的乙校培養(yǎng)“深造”,最后回來參加高考取得好成績。這些嚴重破壞高考公平公正、損害其他考生利益的“高考移民”現(xiàn)象,雖然飽受詬病,但屢禁不絕。
事實上,對于這類“高考移民”,并不缺乏相關規(guī)定。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,嚴禁“人籍分離”,嚴禁同時或者交叉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搞“雙重學籍”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多次要求加強學籍管理,嚴把入學關和報名關,要求所有考生高考報名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,等等。
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一旦查實“高考移民”,高校就應該對相關考生作出取消學籍和退學的處理。2019年4月,為嚴明高校考試招生紀律,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下發(fā)了對三名“高考移民”學生的處理結果,將在貴州銅仁市參加高考而考上清華、復旦、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庫某某、和某某、劉某某等三名學生取消學籍或勒令其退學。
規(guī)定不可謂不清晰,處罰也十分嚴厲,但依然有人抱著僥幸心理,千方百計地打各種“擦邊球”。進一步加強學籍和招生考試管理,建立完善的預防審核機制,綜合治理投機行為,可謂刻不容緩。有鑒于此,教育部對《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進一步規(guī)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,提升學籍管理規(guī)范化、科學化、數(shù)字化水平,力圖從源頭上杜絕“高考移民”現(xiàn)象。具體而言,對空掛學籍、人籍分離、重復學籍等問題,《辦法》做出了回應,要求學校應當至少每學期核準一次學生學籍,確保人籍一致、學籍變動手續(xù)完備、學生基礎學籍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準確;嚴肅、及時處理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人籍分離、空掛學籍等問題。
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,確保每個學生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機會和資源,有助于促進社會的整體進步和發(fā)展。嚴查人籍分離、空掛學籍,杜絕“高考移民”是維護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和相關部門應共同努力,加強協(xié)作和配合,確保這些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和執(zhí)行。企圖讓孩子走“捷徑”的學校和家長,也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?!?胡欣紅